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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吴立新

(121#已回复)九江市华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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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4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拭目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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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4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彭法宣 发表于 2016-5-24 08:48
县人民法院关于九江市华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讨说法的回复
    原告江西省地基基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 ...

县质监站权威部门提出移交的资料必须是合格的资料,工程才具备验收条件。而施工方提供的桩基验收资料,经县监理公司审核不符合验收要求。 照片.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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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4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县质监站权威部门提出移交的资料必须是合格的资料,工程才具备验收条件。而施工方提供的桩基验收资料,经县监理公司审核不符合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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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4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步步高 发表于 2016-5-24 09:26
虽然回复的有点稍迟,可回复后便一目了然。之前我就说过,是否欠尾款才是本案的关键。是国企也好还是招商企 ...

县质监站权威部门提出移交的资料必须是合格的资料,工程才具备验收条件。而施工方提供的桩基验收资料,经县监理公司审核不符合验收要求。欠尾款是因为未提供合格工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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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4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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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4 15: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作为一个投资企业应当得到当地政府机关的支持和保护,反而定山镇刘庭长还威胁当事人,希望政府部门严肃查处,给在彭泽投资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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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4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貌似没有回答“我让你花跟多的钱”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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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5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九江市华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讨答复:
在法庭上,彭泽质检站的工作人员作为权威部门也明确答复:施工方需按法律法规完善资料。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定山法庭的刘楷林却说资料的事先摆在一边不谈,只谈工程尾款,庭后我方与刘庭长沟通提出我方的合理诉求时,刘庭长态度极为不好甚至威胁我方当事人说,你信不信我会使你损失的更多,会让你赔更多的钱!
没有合格的资材,没有权威的质捡站的认可,双方鉴订合同在与国家法律形成冲突时,应以国家法津为准则。
桩基合格的前提:一是要有实体桩基的质量,二是书本资料的质量。这二方面才能形成主体。这个方面,要得到权威的认可。当时权威部门质捡站:“要求整改”。可定山法庭庭长的刘楷林,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断章争取义,忽视建筑方面的重要环节桩基质量,而且态度骄横!
因为质量是安全的保障,是企业的生命线,我方坚决要求不能忽视质量。最后才造成这样的局面。
附以下合同:以及质捡部门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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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5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千呼万呼也呼不出一个刘楷林。我看这焦点。这问题,现在就在刘的大花脸上。看看当官的是脸色,和什么态度。你认轻视质量,出了问题,谁负责。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为什么不可以亲民,为什么不可接地所了,却是那样盛气凌人。有舍我其谁的感觉,所以我要当面大家的,站出来与你对质,看你敢也不敢(吴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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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5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貌似没有回答“我让你花跟多的钱”这个问题!
这才是本质,请刘楷林出来对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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