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热线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5007|回复: 9

宁小球主持召开第二十五次县政府常务会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8-26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20130825162218600.jpg 20130825162230500.jpg 20130825162308177.jpg 20130825162318224.jpg

     8月25日下午,县政府召开第二十五次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宁小球主持会议并讲话。江训开、汪细云、秦岭、张新初、李茂芹、邵春霞、欧阳和平等政府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武部部长郑开河、县人大副主任吴建忠、县政协副主席欧阳爱国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现代服务业流动现场会议精神;贯彻全市上半年工业及开放型经济分析暨“百个部门挂点帮扶百户企业”动员会精神;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研究了城区土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相关事宜;规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管理相关事宜;规范露天采石场管理相关事宜;工业企业建筑质量安全检测相关事宜;龙宫洞改制后续工作相关事宜;人事任免等相关事宜。会议还听取了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自收自支人员选调情况的汇报。

点评

去球吧  发表于 2013-11-27 18:33
发表于 2013-8-27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1_249:}{:1_249:}{:1_24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7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尊敬的父母官:彭泽法院【一起执行案  违反七条法】,后果严重,证据确实,难道就这样不了了之吗?   
照片5(1)_副本.jpg
照片5 007_副本.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7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本帖最后由 周华钗 于 2013-8-27 14:56 编辑

    违法者梅洁,他有“执法”资格吗? 他有打人的权利吗?他有非法侵入住宅的权利吗? 他有非法占用的权利吗?周华钗证据确实,彭泽公安干警为何不抓捕梅洁? 不抓捕梅洁的证据在哪里?求公道!求说法!
暴风截图20136169477734.jpg
暴风截图20136168961312.jpg
暴风截图20136169095171.jpg
暴风截图20136169206703.jpg
暴风截图20136169609281.jpg
暴风截图20136169511843.jpg
暴风截图20136169563734.jpg
暴风截图20136169629078.jpg
暴风截图20136169375671.jpg
1照片5.jpg
一照片5 003.jpg
三照片5 005.jpg
照片5 006_副本.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8-27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周华钗 发表于 2013-8-27 14:49
违法者梅洁,他有“执法”资格吗? 他有打人的权利吗?他有非法侵入住宅的权利吗? 他有非法占用的权利 ...

谢谢阿华顶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7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1_235:} {:1_23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7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1_249:}{:1_249:}{:1_24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8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1_249:}{:1_249:}{:1_24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7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1_249:}{:1_24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8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本帖最后由 周华钗@ 于 2013-11-28 10:48 编辑

    2012年11月8日,十八大会那天,梅洁带一伙人【撬门抢劫、非法侵入、打人】等等,证据确实,难道就是不了了之吗???百姓有了冤屈,你们在干什么?你们就这样听之任之,任其发展吗?“和谐社会”要的是“和谐”,法律世界需要的是“公正”!有苦不能诉,有屈不能伸,谈什么和谐?道什么公正???
暴风截图20136169477734.jpg
暴风截图20136168961312.jpg
暴风截图20136169095171.jpg
暴风截图20136169206703.jpg
暴风截图20136169375671.jpg
1照片5.jpg
2照片5 001_副本.jpg
3照片5 002_副本0003.jpg
一照片5 003_副本0004.jpg
二照片5 004_副本0005.jpg
三照片 006_副本006.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彭泽热线 免责声明 本站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及个人 不代表本站观点及立场.
本站不对网友所发言论的真实性做出评价,也无权删除(反动、色情、政治、垃圾广告帖等除外)
假若內容有涉及侵权,请立即联络我们。我们将立刻从网站上刪除,并向所有持版权者致最深的歉意。
本站法律顾问: 陈银山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