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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胖妹

彭泽县公安局开展打击“黄赌毒”统一清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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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2012年11月8日  十八大那天  土匪梅洁撬门抢劫 并打伤了三人   两人脑震荡    一人为伤残十级  至当事人自杀【未遂】  当天打110报警多次   还有法医鉴定   现场照片等铁证如山    周华钗请求彭泽公安立案侦查   请不要推辞    求公道   求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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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控告书

控告人周华钗,女,41岁,汉族,原个体户,现无业,无住所,暂借住在彭泽县龙城镇南岭花园【弟弟家】。
被控告人李行富,男,约50岁,汉族,彭泽县法院干部。
被控告人汤士友,男,约45岁,汉族,彭泽县法院干部。
被控告人梅洁,男,约40岁,汉族,现非法占有周华钗位于彭泽县龙城镇宏鹰大厦8—10号门面者。
控告请求:请求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李行富、汤士友、梅洁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2012年11月8日,梅洁非法撬开周华钗所有的位于彭泽县龙城镇宏鹰大厦8—10号门面,将周华钗家的财产搬出门面丢在大街上数天无人顾问。周华钗的家人阻制梅洁的违法行为,遭到梅洁一伙人的殴打,周华钗的母亲、妹妹等三人受到轻伤脑震荡,其中一人为十级伤残。周华钗的家人为记录这一违法行为,特摄像为证,并当即打“110”报警。民警到场后,才得知梅洁一伙人是受到彭泽县法院执行局长李行富、庭长汤士友等人的指使。因此,周华钗认为,彭泽县法院让社会上的流氓梅洁违法执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6条之规定。
周华钗有下列证据足以证明:
一、由于彭泽县违法执行,九江市中级法院(2013)九中执他字第1号裁定书,撤销了彭泽县法院的(2012)第130—3号执行裁定及拍卖行为。证明彭泽县法院是违法执行。
二、梅洁一伙人撬门而入,将周华钗家的财产丢到大街上,并打伤周华钗家人的现场摄像。
三、当天周华钗家人打“110”报警,民警到现场看到的事实和法医鉴定结论。
梅洁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和第245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234条1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据此,彭泽县法院执行局长李行富、庭长汤士友滥用职权,违法指使社会流氓梅洁等人撬开我家的门,打伤了我家的人,把我家和财产丢到大街上。李行富、汤士友和梅洁的行为触犯了上述法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对李行富和汤士友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梅洁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吗?他有执法资格吗?他撬了我家的门,打伤了我家的人,他是一个社会上的流氓。是谁授权他撬门和打人的资格,是彭泽县法院,是法院执行局局长李行富、庭长汤士友等人授权梅洁执法。李行富、汤士友不到现场,指使梅撬门打人。李行富、汤士友等人戴着“人民法官”的帽子,有法不依,执法违法、知法犯法,滥用职权,视法律为儿戏,把法律当作玩弄当事人的工具,任意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样的不法之徒,难道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吗?为此,周华钗强烈要求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严肃查办,并依法从重处罚。
                                                                控告人:周华钗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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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早就该管了,希望一管道理。{:1_249:}{:1_249:}{:1_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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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1_216:}{:1_216:}这事还没有了结,没完没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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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17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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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17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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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22: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纸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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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22: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纸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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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北京常常掀起扫黄运动有何意义?

   标签:社会2012-06-13 08:24 星期三
  
北京的扫黄是分季节性的,每隔一段时间或几年就要来一场扫黄运动,等各类色情场所兴旺之后又再来一次。据北京警方通报,今年4月20日至5月30日,全市又查处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涉黄等违法违规歌舞娱乐场所48家,其中,名亨、悠唐、中国城等3家知名高档场所被查出存在组织介绍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中裕、碧中海、潇湘、富贵人生等4家歌厅存在有组织“脱跳”淫秽表演等问题,纽约、梦幻鑫山角、云龙、灼热冰点、华丽夜色、环球等6家存在IC卡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问题。同时,警方还对110举报多、群众投诉多的派丽舫歌厅、湾仔情等歌厅进行了查处。

北京警方扫黄,人们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2010年,当时新任公安局长傅政华走马上任,烧的第一把火就是扫黄!而且扫荡的是在京城红火十多年的“天上人间”。在坊间谈资中,这个有着“京城第一选美场”之称的夜总会不仅仅是娱乐场所,更是一种尊贵身份或特权的象征。每逢警方扫黄,坊间总有人不屑一顾:有本事就查查“天上人间”去。

2010年5月11日夜,身着治安、巡警、特警多种警服的数十支警察队伍突然冲进了位于北京东三环边的这个奢华场所。第二日清早,一条消息引发公众奔走相告———“天上人间”和其他3家顶级娱乐场所被勒令停业整顿6个月。这是对有偿陪侍处罚的最高上限。连北京警方自已都吃惊,那次扫黄“力度空前,高调罕见”。

办案人员事后说,当晚,为防走露风声,参与办案的人员统一关机,事先许多警察并不知行动计划。多年来,北京警方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来一场扫黄运动,只是“天上人间”夜总会总能在每次扫黄中神话般安然无恙,因而,每逢警方宣布扫黄,总有群众一脸不屑:“有本事就查查‘天上人间’去。”

5月11日晚,专项行动采用治安、刑侦、巡警、特警等多警种联合行动。一下子端掉了包括“天上人间”在内的4家豪华夜总会,查获有偿陪侍小姐557人,查处卖淫嫖娼团伙149个,35家存在违法行为的娱乐场所被责令停业,其中31家存在卖淫嫖娼行为。取缔有招嫖行为的发廊256家,抓获作治安拘留以上处理的涉嫌组织、容留卖淫以及卖淫嫖娼违法人员1132人。

针对那年扫黄季节的大动作,央视主持人白岩松在《新闻1 1》中给予了高度评价:“显示北京向某种特权来进行坚决的挑战,并且捍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样一个概念。你看天上人间在大家传说之中已经被神化了,甚至它时间长了之后,不好的这种现象都被大家认为,好像你也必须去面对了,背后有背景等等,似乎是一个特权之地,但是这回打了。”

现在,人们都习惯于把色情业包装为娱乐业,尽管每隔一段时间各地都要针对娱乐业来一次扫黄运动,其实几乎所有的从业者对此都习己为常,运动一过,色情业会比以往更加活跃。无论是投资者和幕后的老板,还是色情从业者,都会加大力度,把扫黄运动造成的损失迅速找补回来。

无论是力主扫黄的官员和色情业者都很清楚,这个行业表面看上去有风险,收益却要远远大于风险,几乎每一个公开的娱乐场所,都有色情内容,都有不同背景的后台庇护,只要从业者把暴利均等地让出来,色情业在中国是稳赚不赔的好生意。

运动式的扫黄不仅无法撼动繁荣的色情业,相反每一次扫黄都是这个暴利行业重新洗牌的机会。一般这种场所,能象北京“天上人间”存续十几年不倒的现象很少,每当各地的领导班子调整,色情业都会受到一次冲击,那些投资者都得重新寻找新的保护伞,才能躲过所谓的扫黄运动。每当扫黄开始,色情场所会歇业,从业者会避一避风头,这种运动式的扫黄一般维持两三个月最多半年。

在中国,参与色情交易的最大群体是谁?不是那些挥洒汗水的农民工,也不是那些养家糊口的上班族,而是那些挥金如土的达官贵人和富豪。因为维护色情业的发展实际上也是维护了少数人淫乱的生活方式。中国的色情业,由此滋养了一大批从业者和庇护者,更成为和谐社会的一剂毒药,让成千上万的权贵富豪陷在淫乱之中快乐至死!

中国社会的道德沦丧,不仅仅体现在公开的色情场所和淫乱交易,手机、网络等虚拟世界的色情也十分猖獗,更为严重的是,权贵和富豪包养二奶三奶奸淫幼女的现象越来越泛滥,对全社会的腐蚀作用极大。可以说,任何一个色情场所的背后,都有保护伞在撑腰,这些大大小小的保护伞是中国色情业泛滥的罪魁祸首,谁能做这样的保护伞?无疑是相关部门的官员及其利益集团,不打掉这类保护伞,任何运动式的扫黄都只是虚晃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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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7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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