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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巩固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企业的创建成果,按照《关于印发彭泽县“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府办字[2021]51号)和《关于印发彭泽县进一步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城创发[202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撤销由彭泽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21年命名的中国农业银行彭泽县支行“无烟单位”称号,并收回奖牌。
希望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此次通报为契机,加强“无烟单位”的长效管理,继续巩固控烟成果,为提升城市形象、营造无烟环境、促进人民群众健康作出更大的贡献。
彭泽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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