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县2019年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的申请工作,使每一个贫困家庭学生都能上得起大学。根据《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管理办法》(赣教助字[201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彭泽户籍,2019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新生。 二、资助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具体条件: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及低保学生); (3)特困救助供养及孤残学生; ( 4)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子女(含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 (5)烈士子女; (6)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7)道德模范及其子女; (8)其他家庭困难学生。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形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的家庭困难学生。 三、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为每生一次性5000元。 四、申请流程: 1、2019年5月,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建档立卡及城镇贫困学生填写《确认单》,提交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存折复印件;低保、残疾、特困学生填写《江西省2019年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表》,提交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低保证、残疾证、特困证复印件;其他贫困学生除填写申请表及提交身份证等复印件外还需要村委会家庭贫困证明。 2、班主任收集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初步审核并在班级公示5天,公示内容拍照学校留存,公示无异议,班主任在学生申请表上签名后将申请表、班级公示照片等材料上交学校。 3、学校将各班级提交的花名册汇总成学校总花名册,同时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5天,拍照学校留存。公示无异议,学校在学生申请表上审核、签名、盖章,于6月1日前将申请表、证明材料、学校汇总花名册、学校公示照片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6月1日开始,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协同相关部门及学校对每一个提出申请的学生家庭进行走访调查,将走访调查情况形成材料交教育局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在彭泽县政府网公示7天。 5、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必须在10月20日前向高中就读学校提交本人2019年全日制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大学报到后的回执单原件、信用社存折复印件。学校将所有审核后的学生材料收齐后,上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凡无故逾期未寄送《回执单》的、未在录取高校注册或就学的,取消其享受政府资助金的资格。 6、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学校上交的材料整理归档,10月30日前将发放表报县财政,由财政部门将资助金打入学生提交的一卡通账户。 五、其他 1、学生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上所有栏目。对资料不全、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享受资助的资格。 2、本地户籍、省内县外就读的学生按照《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管理办法》操作。 3、因家庭情况突发变故造成贫困的学生6月30日前可补报申请。 4、欢迎社会监督 望互相转告
彭泽县教育局 2019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