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接申请执行人举报,长期不在家的被执行人某港航运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回到家中,彭泽法院执行干警接此消息后迅速行动,到陈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经查明,2015年4月至9月,申请执行人方某给被执行人该公司的货船加油,该公司总共欠方某28万多元的油款。方某向该公司催讨无果,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该公司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陈某被拘传至法院后,仍以无还款能力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向陈某释明如果公司不履行还款义务,其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陈某仍然拒付。在法院向其送达司法拘留决定书时,马上电话通知其公司会计汇款5万元至法院案款账户,并写下保证书,保证四月底之前将余下案款全部履行。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双方达成上述和解协议,拖付四年多的油款终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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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彭泽法院网讯 作者:袁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