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某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彭泽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周某进行强制拘留。
2013年1月被执行人周某向彭泽县某银行申请了一笔23万元购房贷款,合同约定了贷款期限和利息,贷款逾期后,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周某依旧未归还借款,尚欠银行借款本金194755.46元,利息14102.15元。银行诉至彭泽法院,彭泽法院支持了银行的诉讼请求,要求周某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进行网络查控等常规操作的同时多次联系周某进行约谈,希望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周某辩称,该房的实际占有人不是他,他只是以他的名义帮他的妻弟贷款购买该房,以没有还款能力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官耐心地给周某做工作,并向其阐述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但周某态度坚决,故法院对其作出15日的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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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彭泽法院网讯 作者:高玉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