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等四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给予印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赣教助字[2017]3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通知》(赣财教指[2018]51号)文件精神,经各高中学校评选公示,教育局、县扶贫和移民办、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现确定我县2019年春季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贫困生免学费学生430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4月10日-4月16日,共7天,接受社会监督。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县教育局反映,我们将认真调查核实情况。
联系电话: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7199306
教育局监察室:7199209
附件:
彭泽县教体局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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