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下午,省高院法教处处长黄爱和带领高院检查组一行,在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亚娟的陪同下,到彭泽法院开展法院文化标识和文化环境布设工作检查督导。彭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甘新宏,党组成员刘俊陪同。
省高院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大厅、办公区域、党建设和各楼层的文化展板等开展实地检查,并认真听取了情况介绍,对彭泽法院文化标识和文化环境布设的整体情况表示了肯定,并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黄爱和指出,文化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法官素养、陶冶情操、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法院应当长期建设的一项系统工作。彭泽法院立足于本院实际,着力发掘潜藏的文化潜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甘新宏表示,彭泽法院将继续对照具体标准要求,逐项进行对照检查,结合自身实际,以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主题,进一步规范文化标识和文化环境建设工作。
彭泽法院 何方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