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按县直机关工委部署,省法院总支迅速安排筹划,各支部于12月5日下午召开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对《条例》进行学习。
会上,全体党员逐条对条例内容进行认真学习和讨论。并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出具体的要求:一是要原原本本抓好条例的学习,各支部要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要充分认识《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二是全庭党员要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三是要以党建促队建,通过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建设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素质能力强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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