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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的司机朋友看过来!有重要通告发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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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5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通      告


广大市民朋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停车难这一重大民生问题,并于2017年完成了《彭泽县老城区社会停车场概念规划》方案,目前为止完成新建停车场15个(定太社会停车场、水岸明珠社会停车场、邮政局停车场、朝阳公园地下停车场、原交警大队社会停车场、柳林路社会停车场、龙城公园停车场、东岭社会停车场、原医药公司社会停车场、干部交流用房社会停车场、龙兴路景观长廊停车场、龙宫大道旁生态停车场、双峰大道隧道口旁生态停车场、狄公小学生态停车场、都市春天社会停车场)并投入使用,在建3个(原种子公司社会停车场、江边集贸市场社会停车场、老汽车站停车场),计划待建4个(原农业局(桃园酒店)社会停车场、原广播电视台社会停车场、龙城大市场社会停车场、街心广场社会停车场)。

      路管网升级改造工程是利民便民工程,是为了今后我们生活环境更好,道路更通畅。例如,东风路管网升级改造工程导致停车难问题,我局与交警部门对于该路段违章停车主要是以疏导、劝阻为主,临近的龙城公园停车场有160多个车位,基本可以满足需求。目前我县正在施工的改造工程还有:水岸明珠、老城区南岭角、老城区解放路、四佰户、伍佰户、老水泥厂小区、水岸新都、狄公路等,预计在12月中旬完工,为此给大家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同时,规范我县人行道停车问题是我县大多数市民的诉求,为此我局将投入人力物力,依据《九江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公共场地设置停车位或者施划停车泊位等违规行为进行管理”的规定,对于私自划设的、不适宜划设人行道停车位的将予以取消;为缓解部分地方停车难突出问题,依据《九江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会同市政管理部门依法在城市道路及周边区域管理范围内施划停车泊位,机动车应当在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非机动车应当在划定位置有序停放。”、第三十三条“在城市道路及周边依法施划停车泊位应当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范”等规定,在不影响交通和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在合适人行道路段按照公安部发布的《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予以科学合理的增设停车位(长5米、宽2.5米),尽最大可能既保证道路通畅又方便广大市民停车。

      特此通告         



彭泽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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