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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土地承包引纠纷,彭泽龙桥村50亩水稻被人为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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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0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刚刚种植的50亩水稻被人用拖拉机压坏了,损失惨重。”6月8日,彭泽县杨梓镇龙桥村冯金春向浔阳晚报记者反映,村民柯新宇和他、村民因土地承包产生矛盾,柯新宇找了一辆拖拉机将田内的水稻秧给压坏了。

损坏的稻田

反映:50亩水稻秧被人为损坏
6月8日10时许,浔阳晚报记者来到彭泽县杨梓镇龙桥村,在冯金春和村民的带领下来到被损坏的田地,发现田地内被拖拉机压得坑坑洼洼,刚种下的水稻秧已经被碾压不见。

冯金春指着田地里的轮胎印说,6月5日早上,村民柯新宇带着一伙人来到田内,用拖拉机四处碾压,“拖拉机在田内碾压了一整天,50亩刚种下的水稻秧都被损坏。”

柯新宇为什么要将水稻秧损坏呢?冯金春表示,事情还得从2016年说起。2016年,柯新宇与龙桥村老支书、七房组组长、汪榜组组长口头协议,将村民土地进行承包,每亩租金300元。然而在2016年年底,柯新宇却只给村民每亩200元。为了此事,村民2017年不想再将土地给柯新宇承包,希望冯金春将土地承包。

为此冯金春已经将每亩300元的费用给了村民,在田地内种植水稻,没想到却被柯新宇将水稻秧损坏。龙桥村老支书蔡常春、汪榜组组长姜万奇证实了冯金春的话。此外,龙桥村油店组的村民也向浔阳晚报记者反映,柯新宇与他们签订合同规定每亩400元,但最后却只给288元,还有一些田地被其荒废。


回应:50亩田地已与村民签订合同
针对冯金春提出的问题,柯新宇认为其是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种植水稻,他有权将田地进行整理。

“在今年年初,我就与七房组、汪榜组大部分村民签订了承包土地合同,冯金春是侵占我承包的土地进行种植。”柯新宇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亩地可补贴100多元,这些钱已经到达村民“一卡通”内,“这些钱应该是我的,所以我才从租金里扣了100元。”

为此,村民蔡茂春气愤地向浔阳晚报记者介绍,由于柯新宇不守诚信,两组的村民已经不想将田地给其承包,而是由冯金春承包。

但在2016年年底发放租金时,柯新宇威胁村民,如果不签订合同,不会发放租金,“我就是因为没在合同上签字,至今去年的田地租金还没有拿到。”蔡茂春表示,除了他没拿到去年租金,村里还有几户村民由于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拿到租金。

镇政府:责令柯新宇补贴村民每亩100元
由于事情愈演愈烈,当事双方将事情反映到杨梓镇政府,5月中旬,经过协商冯金春放弃柯新宇已流转承包的田地,柯新宇一次性付清冯金春农机打田费用30元/亩和农户承包费。如今,冯金春只希望受到的损失能补救回来,然而,柯新宇至今没有将钱给他。

而农户去年的损失怎么办呢?浔阳晚报记者来到杨梓镇综治中心法建办,在浔阳晚报记者出示记者证的情况下,该所胡球平所长拒绝回答记者问题。随后,该镇农机站站长彭少华向浔阳晚报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

他说:“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当地村民确实希望将土地给冯金春承包,一边发租金一边签合同的情况确实不妥,希望柯新宇与村民重新完善合同,老百姓给你种你就种,老百姓不给你种你就不种。”

目前,镇政府责令柯新宇补齐村民每亩300元的租金,柯新宇已经将钱交给综治中心。

杨梓镇党委书记刘小江表示,经过调查,当地村民确实想将田地给冯金春承包,但又与柯新宇签订了合同,镇政府会尽快组织双方协商,减少冯金春受到的损失。

来源:浔阳晚报 记者 余超/文 徐田刚/摄

发表于 2017-6-1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又想马儿好,又想马儿不吃草,世界上没有免费的晚餐,老百姓现在也快成为“刁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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