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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带头无视相关规定!彭泽县这个单位胆有点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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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11月1日,有网友向彭泽热线网反映称:上午9点30分左右,在彭泽县林业局门口发现有很多燃放过的烟花爆竹残渣,而且在旁边摆放了好几个烟花筒。为什么在政府三令五申禁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反而林业局门前能公然燃放呢?据该网友了解,之所以会放烟花爆竹,是因为购置了新车的缘故。得知该情况后,县城管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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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彭泽县林业局本应该起到带头示范的作用,却为何带头将城市管理规定抛之脑后呢?本网将持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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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11月1日上午9时多,我局门口确实燃放了少量烟花爆竹,是个人恭贺他人购买新车行为,尽管属个人私下举动,但是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作出反应,同时也深表歉意。首先给相关部门进行了解释;其次对当事人给予了严厉批评,并建议城管部门对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再次借此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要举一反三,谨言慎行,下不为例。(彭泽县林业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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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11月1日上午9时多,我局门口确实燃放了少量烟花爆竹,是个人恭贺他人购买新车行为,尽管属个人私下举动,但是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作出反应,同时也深表歉意。首先给相关部门进行了解释;其次对当事人给予了严厉批评,并建议城管部门对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再次借此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要举一反三,谨言慎行,下不为例。(彭泽县林业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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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 21: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能及时回复也是一种积极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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