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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彭泽民政局抽出时间制作一份政府信息答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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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安徽安庆
首发九江论坛: http://bbs.jjxw.cn/read-htm-tid-422625.html

通过彭泽县政务网向彭泽县民政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为了防止跟上次公安局一样,特截图发在本论坛上,希望民政局能依法履行答复义务。
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书面政府信息答复书应用文书格式要求提供本人所需的政府信息。




逾期未履行答复义务,本人将提出行政诉讼。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安庆
帖子先发九江论坛,防止被删除!《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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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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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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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安庆
本帖最后由 天煞孤星 于 2013-12-2 18:31 编辑

先曾祖父 革命烈士,尸骨无存,先祖父于先曾祖父殉国后,在县大牢捧土一把,步行至马,三步喊九步叫,为其在故土修葺衣冠冢一座,年久,先祖父在离世前特别希望能重新修葺,填土立碑,可惜的是此遗愿至今未完成。。。马当民政所多年来年年都找我家填表拍照说政府要修葺烈士墓,一直等待,可谓等待多年,现没办法只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到底是政府根本没有预算,还是政府不作为,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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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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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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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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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15: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汕头
另有内幕,不加多言……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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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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