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晚,江西彭泽法院民事庭法官利用当事人回乡祭祖的有利时机,成功化解一起追偿权纠纷,促使对簿公堂的当事人握手言和。
4月7日是清明小长假的最后一天。当天晚上21时许,该院民事庭法官接到原告汪胜电话,称其起诉的追偿权纠纷案被告吴光从外地回来,因为害怕吴光第二天就要离开,希望现在能够开个庭。法官当即与书记员联系,着手开庭准备工作,21时30分,庭审正式开始。
通过原、被告的当庭陈述,法官了解到,本案双方当事人曾是很好的朋友。2015年,被告向案外人陆某借款3万元,原告为该借款提供了担保。后因被告触犯刑法入狱,原告履行了担保责任,偿还了全部借款。现在被告出狱了,原告遂起诉向被告追偿。由于被告平时在外务工,这次清明正好回家祭祖,所以原告才与被告相约来法院开庭。
为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法官对案件进行庭前调解先置程序,并希望双方能互相体谅难处,患难才见真情。在法官的说服劝解下,原告当即表示,体谅被告刚刚出狱,只要被告偿还本金,不要求利息。被告则表示,自己现在一切都要重新开始,希望能在三年内还清,原告对此表示同意。22时30分,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握手言和。
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都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表示感谢。原告更表示,自己深夜打这个电话,也仅仅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没想到法官丝毫没有推脱。“非常感谢尽职尽责的法官!”原告真诚地说。
彭泽法院 魏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