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下午,彭泽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甘新宏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一案,彭泽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向正荣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庭审过程通过中国庭审直播网和江西庭审直播网进行了全程音视频直播,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院庭长参与案件审理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庭审中,甘新宏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庭审活动严格依法进行、规范高效、条理清楚,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通过举证、质证、辩论等过程,甘新宏全面、客观地查明了案件事实,彰显了法庭审判的程序正义,给诉讼参与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当事人最后陈述,环环相扣,有序推进,被告人李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涉案事实。
据了解,院长带头办理案件,既是彭泽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区域发展大局的体现,也是该院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改革的缩影。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可以充分发挥表率引领作用,进一步释放优质审判资源,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同时,该院着力推行的庭审直播常态化制度也是落实阳光司法要求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办理案件的质量、倒逼审判责任制落实具有重要意义。下一阶段,彭泽法院将继续加大院庭领导带头办案疑难复杂案件工作力度,通过充分发挥院庭领导的带头示范作用,全方位、多层面的促进法院审判质效的提升。
(备注:庭审图片截图自中国庭审直播网)
彭泽法院 何方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