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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彭泽县中小学招生录取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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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7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彭教发〔2018〕83号



2018年彭泽县中小学招生录取方案



各中学、中心完小:

为切实做好2018年我县中小学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彭泽县2018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彭泽县2018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经县中招委研究,现制定2018年彭泽县中小学招生录取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8年中小学招生录取工作坚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落实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为指导,坚持招生工作五公开原则(即: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促进教育公平。中招录取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全县2018年中考报考人数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依据学业考试等级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体育测试成绩等级、理化实验加试成绩等优先条件,择优录取。

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计划

依据市教育局下达2018年我县高中阶段招生指导性计划,以及今年我县高中生源实际情况,2018年我县高中阶段招生计划为:彭泽一中统招生计划1000人;彭泽二中统招生计划880人;人杰高中计划招生350人;火炬高中计划招生350人;彭泽职教中心计划招生600人。

重点中学(彭泽一中、二中)均衡生招生比例为不低于统招生计划的73%。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全面取消重点高中择校生的招生计划。

三、学业等级划定比例及排序方法

学业考试卷面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呈现,考试分数不对外公布。各学科成绩均设A、B、C、D、E五个等第,A1、A2、A3、B1、B2、B3、C1、C2、C3、D1、D2、E十二个级别。等级划分的比例按以下原则划分:

A等:8.4%,重点高中(彭泽一中、二中)统招计划中择优招生的重点生源人数占考生总数的比例(即在统招生源中择优招收的300名,视为重点高中重点生源),其中A1、A2、A3各占三分之一比例。

B等:44.2%,重点高中(彭泽一中、二中)统招计划中(含均衡生计划)普通班招生人数(即重点高中招收普通生源1580人),占全县考生总数的比例,其中B1、B2、B3各占三分之一比例。

C等:36.4%,一般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人数(即一般高中招收700人和职业高中600人),占全县考生总数的比例,其中C1、C2、C3各占三分之一比例。

D等:9%,划出A、B、C、E等级之后,剩下的全部划为D等,其中D1、D2各占二分之一比例。

E等:原则上控制在2%以内。

零分和缺考生不记等级。

学生成绩排序方法:实行学科考试成绩划等分级赋“位置值”。根据学科的权重,分别给学科成绩等级对应赋予不同权重的“位置值”。取各学科“位置值”之和(总位置值)作为成绩排序条件,总位置值越小排序越前,反之越后。学业成绩总位置值最小值为16,最大值为84.64。

四、高中录取程序

1、普高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基本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依据学业考试等级总位置值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体育测试成绩等级、理化实验加试成绩等优先条件,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顺序:重点高中统招生中的重点生源录取,重点高中统招生中的均衡生录取,重点高中统招生中的普通生源录取,一般高中统招生录取。

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重点高中重点生源和均衡生的录取资格。

(1)重点高中重点生源招生:在填报彭泽一中、二中志愿的考生中其综合素质评定和体育测试成绩在B(含)等级以上,学业考试等级B3(含)等级以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合格,按学业考试等级总位置值排序,按计划的1:1投档,确保录取前300名重点生源。其中前100名生源统筹均衡安排在彭泽一中、二中组成“零班”各1个(前50名学生按志愿分配零班),剩余200名生源,按考生填报志愿录取。遇到学业考试成绩等级总位置值相同时,按以下五个区分条件择优录取(以下相同)。

第一步,优先录取体育测试成绩等级高的考生;

第二步,优先录取享受省定政策优惠的考生;

第三步,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等级高的考生;

第四步,按优先学科录取;

彭泽一中:优先学科排序数学、英语、语文、物理、化学

彭泽二中:优先学科排序数学、英语、物理、语文、化学

第五步,由招生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根据考生综合性评语自主决定,择优录取。

(2)重点高中均衡生招生:根据省教育厅和市中招办要求,今年我县在省级重点高中统招计划中划出不少于73%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初中招生。均衡生投档条件是在填报重点均衡志愿的考生中,综合素质评定等级B(含)等以上,体育测试B等(含)以上,学业考试成绩C3(含)等以上,减除已经录取的重点生源,然后按学业考试等级总位置值重新排序,择优录取90%的均衡生。剩下的均衡生录取仍然按学业考试等级总位置值排序录取,遇到等级总位置值相同,按照上述择优录取程序录取。

“均衡生”招生录取步骤

第一步:核算并公布“均衡生”招生总计划数和各均衡招生学校“均衡生”招生计划数。

第二步:设定“均衡生”分配的同一比例。用“均衡生”招生计划总数除以中考总人数所得出的百分比就是“均衡生”分配的同一比例。

第三步:分配各生源学校“均衡生”计划数。按照各初中生源学校实际参加中考人数乘以“均衡生”招生计划的同一比例就是各初中生源学校的应分配的均衡生计划数。

第四步:划定重点中学“均衡生”录取最低控制等级总位置值。

第五步:组织录取。县中招办按重点中学“均衡生”最低录取控制等级总位置值,根据考生填报的“均衡生”报名志愿,按考生学业考试等级总位置值、体育成绩等级、省定政策优惠、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优先学科、综合性评语的顺序,以生源学校为单位,择优录取。如有生源学校未完成录取计划,则由县中招办统一收回,将作为重点高中普通生源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不再进行“均衡生”调剂录取。

(3)重点高中普通生源招生:在填报彭泽一中、二中志愿的考生中其综合素质评定和体育测试成绩在B(含)等级以上,学业考试等级C3(含)等级以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合格,减去已经录取的重点生源和均衡生,按学业考试等级总位置值排序,根据学生报考志愿,按计划的1:1以内投档,保证录取学业考试成绩排在前90%以上的考生,剩下的计划,仍然按学业考试等级总位置值排序择优录取。

(4)一般高中统招计划招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按计划的1:1以内投档,综合素质评定在C(含)等级以上,按学业考试等级达到D2(含)等级以上排序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计划在第二志愿补录,直至调剂录满为止。

(5)凡来我县投资经商及外来落户我县企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及进城经商、务工就业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享受我县居民子女入学同等待遇,由县中招办按学籍管理规定及《彭泽县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各校不准收其“择校费、赞助费、借读费”等费用。

(6)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报考中等学校,按《关于印发<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具体规定执行。

(7)实施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入学入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受;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对其中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报考普通高中时加2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加10分。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的优惠加分办法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它省定优惠加分政策按照《江西省2018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8)允许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特色发展的需要,可招收一定比例的特长生。特长生学业考试等级在D2(含)等以上,综合素质评定等级C(含)等以上,通过加试专业后择优录取。高中学校需要招收特长生的,必须向县教育局申报特长生招生方案。经批准后,由县中招办会同招生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2、职业高中招生

职业高中招生由县中招办按考生志愿直接办理录取手续。生源不足部分由学校自行组织生源,由县中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3、普通中专,中、高职招生按省、市中招办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五、小学、初中招生工作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1、县直和各乡、镇、场(区)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按照户籍属地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划片安排入学。凡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江西省儿童预防接种审核报告等相关材料依法送其子女入学。乡镇中心完小应配合当地政府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入学通知工作。

2、适龄聋哑儿童、智障及要智力开发的适龄儿童可送到县特教学校报名,其它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报名同正常儿童、少年可就近随班就读。

3、划定县城小学招生学区:

1)博吾学校:2018年秋季继续停止小学部一年级招生,小学部仍保留5、6年级,其五年级仅接收鹿鸣小学分流的学生就读。

2)鹿鸣小学:其招生学区为:东起山南双峰大道红绿灯口去往黄花铁路桥方向的塔桥路公路两侧地区、整个山南新城区,西至培罗成大道的两侧厂区、小区等(原在凉亭小学就读的学生继续在该校就读)。2018年秋季计划一年级招生135人。

同时,鹿鸣小学依照“保持稳定、就近分流和家长、学生同意”的原则,在充分做好教师、家长和学生思想工作的基础上,2018年秋季将五年级学生分流3个班到博吾学校就读。

3)城关完小:2018年秋季继续实行“一校二区”办学,化解大校额和大班额。

①城关完小狄公主校区,其招生学区为:东起南方水泥厂路口,西至马湖路中心线的整个城东地区(含闵家桥地区)。其它空余学位用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2018年秋季计划一年级招生270人。

②城关完小老校区,其招生学区为:马湖路中心线以西至老城区、西起朝阳厂红绿灯口东至原种子公司红绿灯口的龙城大道两侧地区。2018年秋季计划一年级招生控制在270人。

4)渊明小学:其招生学区为:以朝阳厂红绿灯为界以西地区(含朝阳厂区、水产场区、江河安置区等)及朝阳厂红绿灯口至一中路口的渊明路两侧地区和学校周边地区。2018年秋季计划一年级招生315人。

(二)初一年级招生

1、小学毕业生升入公办初中一律按照户籍属地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学区分配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2、划定县城初中招生学区

1)博吾学校初中部:其招生学区为:本校六年级毕业生、原交通局红绿灯口去往黄花铁路桥方向的公路两侧地区(含老针织厂区、龙城国际、闵家桥村、枫门王安置区等)、一中路口去往黄岭铁路桥方向的渊明路中心线以东的整个山南新城区及泉山中心完小、太泊湖学校六年级毕业生。2018年秋季计划初中一年级招生800人。

2)彭泽一中初中部,其招生学区为:以朝阳厂红绿灯为界以西地区(含朝阳厂区、水产场区、江河安置区等)、朝阳厂红绿灯口至一中路口的渊明路两侧地区、一中路口去往黄岭铁路桥方向的渊明路中心线以西地区(含原凉亭村拆迁安置在火车站小区的村民子女)。2018年秋季计划初中一年级招生620人。

3)彭泽二中初中部:其招生学区为:狄公湖以东城区及学校周边地区。2018年秋季计划初一年级招生220人。

4)彭泽四中,其招生学区为:西起朝阳厂红绿灯口至原交通局红绿灯口的龙城大道两侧地区(含马湖地区、滨湖小区、香堤湖畔等)及县城老城区区域。2018年秋季计划初一年级招生700人。

(三)彭泽县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

为切实保障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市教育局配套的相关《教育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制订如下规定:

来彭泽县城区务工、经商人员的新入(转)学的随迁子女,按以下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1)在县城学区所在地经商的非城区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经商营业执照、学区范围内的门店租赁合同或房产证(购房合同),以及入住三个月以上的水电费发票等,按住所相对就近原则到学校办理入学登记;

(2)在县城学区所在地务工的非城区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区范围内的房产证(购房合同)、入住三个月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劳动务工合同以及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等材料,按住所相对就近原则到学校办理入学登记。

(3)外来流动人员(非彭泽籍)的随迁子女,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县公安局办理的居住证,购房(或租房)合同以及入住三个月以上的水电发票等,按居住证登记的家庭实际住址相对就近原则到学校办理入学登记。

(4)县城综合园区和矶山工业园区从业人员的随迁子女,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劳动用工合同、缴纳社保等劳动保障手续证明、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用工证明等材料,由园区集中统一到教育局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上述1、2、3类人员均需携带上述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在城区学校预报名时到学校领取并填好《彭泽县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并交回学校存档,8月上旬,县教育局将会同各学校对照《彭泽县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凡属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家长自己承担。

(四)其它规定

1、农村适龄儿童少年以乡镇为单位,在本乡镇就近入学。

2、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严格控制在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3、泉山中心完小毕业生、太泊湖学校小学毕业生,鼓励可选择就近乡镇初中就读,如果要求进城就读,县中招办只能根据相关初中的学位余量及城区学区划分(而非根据学生志愿),统筹调配,如不能完全满足家长意愿,请谅解。

4、全县中小学必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8]2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

5、城区各小学(含凉亭教学点)、初中在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彭泽县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见本文件第10页)的要求,严控学生转学。

6、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城区各居委会应按照本方案,对辖区内居民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2018年秋季招生平稳进行。

7、私立新星学校必须向县中招办报送2018年秋季招生简章和方案,小学部2018年秋季规划招生135人,初中部2018年秋季规划招生500人。民办火炬高中和人杰高中必须将2018年秋季招生简章和方案报县中招办备案。

六、具体工作日程安排

1、2018年6 底前,向社会公示“2018年彭泽县中小学招生录取方案。”

2、2018年7月3日左右,公布中考考生成绩等级。

3、2018年7月7日前,完成重点高中零班和择优班的招生录取工作。

4、2018年7月9日—11日,全县中小学(1-9年级)预报名,7月13日前将预报名情况上报县中招办。



5、2018年7月15日左右,公布各高中(含均衡生招生)、师范定向生的招生录取等级位置值。

6、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重点高中统招生,均衡生及民办高中、职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

7、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师范定向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8、2018年8月上旬,县局和学校集中入户调查审核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证明材料和入学申请。

9、2018年8月20日前完成师范定向生的录取签约工作。

七、招生纪律

1、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江西省中招工作八不准》。各级学校要切实加强管理,严肃招生纪律,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持五公开原则,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07]58号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各中小学不得自行组织招生考试或选拨性考试,严禁私自招生和举办任何名目的预科班,严禁招收择校生。2018年秋季新入学小学一年级新生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一年级新生每班不超过50人。

3、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统一布置和要求,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2018年我县中招办在录取初、高中新生时按《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学籍。对不按中招办统一分配入学和私自择校的初、高中新生,将不能进行学籍信息的转接,也将不再具有正式学籍,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学校或学生自行承担。凡无正式学籍的考生(正常转学、休学除外),中考不享受均衡招生政策并不得报考重点高中。各校违规私收的高一新生,将严格按照《江西省2018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4、认真贯彻省、市中招委文件精神,坚决制止高中招生过程中一切不良行为。任何招生学校都不得夸大其辞地进行宣传,不得违反中招政策向学生及家长做出任何承诺,不得向学生施加各种压力,不得开“空头支票”,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私自招收择校生。对于违规录取的学生县中招办将不办理高中学籍,不允许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颁发全省统一的高中毕业证书,今后也不得以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份参加高考报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招生学校承担。

附件:


    1、《彭泽县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2、《彭泽县2018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数及学区划分明细表》





                              彭泽县教育局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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